巡回法庭开到了农贸市场门口
2024-05-14 16:58:4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殷玄子 方玲 | 点击量:882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殷玄子 方玲

“远亲不如近邻,和气才能生财。感谢法官不辞辛苦,多次上门调解,终于解开了我们邻里之间的隔阂!”汉寿法院太子庙法庭组织的巡回法庭结束后,一起因邻里占地引发的恢复原状纠纷得到妥善化解,当事人不断诉说着感谢,三方的手紧紧握在一起,久久没有松开。

​巡回法庭开庭现场

杨某与蔡某系多年的邻居,均在农贸市场两边经营生意,两人房屋围墙之间留有50公分左右的距离。2023年4月初,杨某在该空间上方搭建屋顶,并安装铁门,占用该空间作为杂物房使用。双方相邻而居,多次因占地事件发生口角,经社区调解无果后,蔡某将杨某诉至法院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邻居,抬头不见低头见,一判了之并不能化解积怨、修复邻里关系,此前多次上门开展调解,未能成功解纷。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,近日,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,将庭审现场“搬”到当事人家门口。

庭审过程中,原告提出,要求被告当庭认错、赔礼道歉,被告顾及自身颜面,当即表示拒绝。一时间,双方僵持不下。法官发现两人心中都有气难纾,为防止矛盾升级,法官立即开展一对一调解法,紧紧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,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,讲法律、摆事实、说利害,在逐步取得被告信任后对其进行耐心劝说。最终被告迈出关键一步,向原告表达了自己的歉意,原告也同意继续让被告使用该空间,双方各让一步,握手言和。庭外和解后,原告当即表示撤诉。至此,一件矛盾尖锐的邻里纠纷案结事了。

太子庙人民法庭以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为抓手,以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为导向,把法庭变成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,通过以案释法拉近法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,实现了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责编:周萌

一审:周芝华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